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国家“111计划”和“珠峰计划”重点建设的名牌大学。南京大学创建于1902年,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形成了人文、社会、自然、技术、信息、生命、现代工程和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具有“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治学传统,教学、科研设施先进,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一流大学。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院校之一,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名师、名课、名教材开展教育和培养,选派多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有关院系优秀师资担任课程主讲,许多课程荣获教育部精品课程;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络平台先进稳定,知识库容量大,课件质量高,收录了上百场国内外名师讲座,让学生直接面向名师,得到一流的教育和培养,是求学之士进入一流大学深造的理想途径。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七大院,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系。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科和理科为主的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南京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学院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师生,例如,国民政府时期被聘制定宪法的周鲠生1927年来校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政治学家钱端升1930年任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副教授、教授,国际法学界“常青树”王铁崖1939年留学回国后也曾任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泰斗韩德培1934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75人。专任教师64人,教授23人(其中博导17人),副教授26人,讲师助教15人,行辅人员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2人,其中取得国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6人。
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等七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编辑出版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和《判例评论》,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三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努力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一、培养目标
适应中国入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要求,利用网络等现代技术条件,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实务性法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公安、劳动改造等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其他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相应的法律实务工作。
二、培养对象和培养规格
学生通过三年的系统学习,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制度、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素质要求,掌握法学论文、案例研究、司法文书的写作方法,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为从事法律职业活动打下坚实的理论、能力、素质基础。
三、学制
本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基本学制3年,弹性修业年限2.5-5年。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体系由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毕业论文构成,其中:
公共基础课4门,共20学分:邓小平理论、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英语统考B)、大学语文。
专业课11门,共44学分: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其中专业选修课2门:律师实务、宪法学。公共选修课5门:公文写作、商务英语口语、西方文化、世界经济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选修课共计28 学分,要求至少修满8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不得少于4学分。
毕业论文8学分。
五、教学环节
本专业主要以网络为平台实施教学。教学环节包括网络授课、实时答疑、课后作业、网上讨论、课程考核、毕业论文等。
1、网络授课
本专业教学以网络授课为主,选派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任课。每门课程均由相关教师组成授课小组,拟定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材,制作适合于网络授课的多媒体教材课件。
授课内容与方法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学理论素质,将法律制度的内容解析、实务案例的分析解剖与法学理论知识与方法的传授有机地结合起来。
2、实时答疑
授课小组的教师将根据教学进度的安排,在网上为学生答疑,及时解决学生们在学习中碰到的问题,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以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并通过及时反馈对教学进度与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3、课后作业
课后作业是推动学习自学以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本专业的所有课程均有课后作业。教师要在教学的各个阶段布置充分的课后作业,并及时对学生的作业进行批改与点评。作业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课后作业注重案例的分析与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培养与考察学生的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与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4、网上讨论
网上讨论是网络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优势,在教学课时结构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通过指定特定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让学生展开充分的讨论,进行交流。
5、课程考核
考核包括课后作业、平时测验、网上讨论、期末考试等。
六、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经南京大学审核,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由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印有“网络教育”字样)。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南京大学授予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2009年5月修订)》条件者,可授予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印有“网络教育”字样)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教学进度表“*”号黑体字所示及英语为学位考试课程。
八、咨询与报名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虚拟大学园A308,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公交:121、M209、230区、339、383、B682、B683、E19、E9、机场8线到高科技中心站下车,步行300米即到。
地铁:乘1号线(罗宝线)到深大站C出口步行300米即到。
电 话:0755-26712291、26712216